主要撰寫者:jorden2895,本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最后更新于4年前
本群適用。
本群適用聯盟法令。
各式處分,由議會以全體一致性為原則,通過後由副主席執行。 若無法一致通過,得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。
其餘未盡事宜,由議會裁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