議會指令法
目的
各群組主要依據通用規定、群組法治理,然而,仍會遇到一些特殊狀況,必須凌駕於通常法規之上,此指令是為了保護社群與公眾安全。 發佈議會指令皆為議會專有之特權,下級單位不得依據本頁面進行裁處。
範圍與指令
封鎖指令
全聯盟封鎖為最終處分之一,以處理行為不當或解決對使用者或公眾之重大安全威脅。 可能引致聯盟議會全聯盟封鎖的狀況包括但不限於:
使用者在多個群組中嚴重或多次騷擾其他使用者
使用者在 Telegram 以外嚴重或多次騷擾其他使用者,以致對其生理或心理安全產生威脅
危及、嚴重損害或威脅社群內使用者與管理員的信任或安全
警告指令
當發現有出問題的情況時,為避免進一步惡化,會發出警告來提醒。一般被認為是情況進一步惡化前,還有餘地可轉。通常是告知特定人他們所作的行為並不許可,給予他們反思的機會,並鼓勵他們糾正而減輕或消除問題。
活動指令
活動指令的目的為保證實體活動參加者的安全。這份指令可能具有強制性,通常某位法律上的自然人會因為以下原因,而被禁止參與相應的活動:
此前的行為危害參與者的安全
使用者試圖危害參與者的安全
使用者於口頭上或行為上已經表明其參加的目的純屬擾亂
職務指令
在極其罕見的情況下,管理員或其他具有管理權限的使用者進行違反信任規定的操作。有些違規情況並不足以將該人員趕出社群,但由於這可能會嚴重到違反社群對相關個人的信任,因此需要取消其管理權。
除權通常是永久或長期的。重新獲得信任並非不可能,這是因為要鼓勵他們反思其行為會導致其進階權限被移除,並考慮他們未來如何更好地為社群服務。對於只是長期除權的情況下,只要限制期限已過,申請者在重新申請權限時可能還需要滿足一些要求。
執法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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