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Wchuaigong 聯盟通用規定延伸條款

2021-05-29 主要撰寫者:jorden2895,本法自公布日施行。

尚未實施

自本法公布起廢除原「稱呼法案、現實投票冷靜期適法性法案、強化討論深度法案」

  1. 本群及本群管轄區域,禁止下列行為:

    1. 經管理層判斷為濫行爭訟。

    2. 犯本條行為者處一次警告。

  2. 稱呼條款:

    1. 對於管理會成員應以「閣下稱呼」。

    2. 未遵守者將會被無視。

    3. 無視時,管理會成員得忽略其一切申請案。

  3. 現實投票冷靜期適法性條款:

    1. 自選舉公告發布、罷免案成立宣告或公民投票案成立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,民意調查資料,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及主持人、辦理時間、抽樣方式、母體數、樣本數及誤差值、經費來源。

    2. 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,不得以任何方式,發布有關候選人、被罷免人或選舉、罷免、公民投票案之民意調查資料,亦不得加以散布、評論或引述。

    3. 於投票日前22時起,禁止從事競選、助選、罷免或公民投票案活動。

    4. 違反者給予警告兩次處分。

  4. 強化討論深度條款:

    1. 主群常態性設定slow mode為30秒。

    2. 遇非常態性事件發生時,行政官或獲其授權者得將限制延長逾30秒。

    3. 管理員身份免除本法之限制。

    4. 行政官或獲其授權者得暫時免除特定人之限制,惟不得逾一日。

    5. 依本條第2項延長限制時,應以#行政命令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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